2008年11月20日 星期四

中原大學電子系專題實驗實施辦法

         中原大學電子系專題實驗實施辦法
    90.06.13 89學年度第7次系務會議訂定
95.01.11 94學年度第3次系務會議修訂
96.11.21 96學年度第一學期第2次系務會議修訂
96.12.12 96學年度第一學期第1次臨時系務會議修訂
一、一般規定:
1.開課時間:三下(第一學期)及四上(第二學期)。
2.甲、乙、丙各班有任課老師及兼任助教數位,負責登錄及繳送成績至教務處。
3.學生依個人興趣選定專題指導老師。
     擔任指導老師之資格:
本系專任教師。
本校相關領域專、兼任教師。
其他(如國內外相關領域學者專家,但需與本系專任教師共同指導)。
4.任課老師委託指導老師擬定及執行專題的內容。
5.學生依指導老師決定採分組方式,每組2~4人,每組一個共同的課題。
*請務必團隊合作(每組至少2人)
6.指導老師指導學生之學生數上下限:以平均數的80%~120%為原則,其中:
                          修專題學生總數
         平均數=
                      本系當年專任教師總人數
 (例:以學號93計算164/17=9--平均數,所以學生人數上下限為7~11人)
   註 : 新進教師兩年內不適用下限。
*請老師控制人數
7.指導老師因故無法實際指導或必須與其他人共同指導,可自行邀請共同指導人,包括各領域專家及兼任老師等。
8.專題實驗課程執行委員會:由系主任及任課老師組成之。
9.專題公開展示評審:由專題實驗課程執行委員會邀請校內外學者或業界專家擔任。

二、評分方式:
每組專題於第一學期結束前繳交進度報告。指導老師評分佔總成績50%,組內專任老師共同評分佔總成績50%,評分結果交由任課老師登錄。
每組專題於第二學期開學初,繳交書面報告及參加專題公開展示初賽。書面報告組內專任教師評分佔總成績30%,專題公開展示初賽成績佔總成績30%,期末指導老師評分佔總成績40%,評分結果交由任課老師登錄。
每組專題均需在公告時間內依指定格式繳交報告及進行專題公開展示,否則該項目以零分計算。
專題公開展示:
(1)由專題實驗課程執行委員會負責籌辦,請系學會協辦。
(2)專題公開展示分初賽與複賽,初賽每組專題皆須參加,複賽則由專題實驗課程執行委員會根據專題公開展示初賽成績以及書面報告成績擇優參加。
(3)專題公開展示含書面poster及實作展示,分固態、數位、通訊三個領域進行。
(4)舉辦時間:
       初賽:校友日前舉行。
   複賽:原則上訂在校友日。
(5)複賽時可開放校友日回母校系友於票選各組最佳專題成果。
(6)專題實驗課程執行委員會根據複賽票選結果,決定各個領域優良專題三組及佳作若干組,但亦可從缺。
(7)獲獎學生由系上頒獎狀及獎品。若募得適當的經費來源可考慮頒獎助金。
(8)獲獎作品在畢業茶會中展示。其專題報告在系上留存,精簡報告在系上網頁可供瀏覽。
三、本辦法經系務會議通過後實施,未盡事宜修訂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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